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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户:文博小哥哥**分享陆俭明随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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写小说这事儿,我陆俭明就忍不住想吐槽两句。我这人,从小就喜欢胡思乱想,啥事儿都能编出一大堆故事来。计的有一次,我闲的,奇想,要写一本关于农村生活的小说。
那时候,我还在乡下住着,每天跟鸡鸭鹅打交道,日子过的那叫一个无聊。我就想,脆写一本小说,让城里人看看农村人的生活,也让他们乐呵乐呵。于是,我拿起笔,开始了我的创作之旅。
开头嘛,我就把主人公设定成一个叫阿强的农村小子。阿强这小子,长的五大三粗,性格豪爽,就是有点儿二。他家里穷的叮当响,连个电视都没有,只能靠听收音机来解闷。有一天,阿强在收音机上听到一个消息,说城里有个富婆要找一个农村小伙子当,条件是给他十万块钱。
阿强一听,乐的合不拢嘴,心想:“这事儿我能行!我长的帅,又会活,还怕找不到媳妇?”于是,他毅然决然地来到了城里。可是,现实却给了他一个响亮的耳光。原来,那个富婆是个老,长的不堪,还喜欢男人。
阿强这小子,虽然长的帅,但性格太直,根本受不了富婆的折磨。于是,他决定逃跑。逃跑的路上,他遇到了一个叫丽姐的姑娘。丽姐这姑娘,长的漂亮,心地善良,对阿强一见钟情。两人一见如故,很快就了爱河。
幸福的日子并没有持续太久。丽姐的家人知道阿强是个农村小子,坚决他们在一起。为了和丽姐在一起,阿强决定努力奋斗,改变自己的命运。他白天打工,晚上读书,终于考上了城里的一所大学。
阿强和丽姐毕业后,一起回到了农村。他们用自己的双手,把家乡建设成了一个美丽的小村庄。阿强成了村里的致富带头人,丽姐则成了村里的教师。两人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。
这个故事,就是我写的那个关于农村生活的小说。虽然现在看来有些俗套,但在当时,我觉的它充满了希望和正能量。如今,我已经离开了农村,来到了城市。每当我想起那段日子,心里总是充满了感慨。
来,我还真想再写一本小说,把我的亲身经历写进去。那时候,我还在乡下的时候,有一天,我奇想,要给村里的老人们办一个“老年运动会”。你说,这事儿是不是有点儿二?
我找来村里的年轻人,一起策划了这个运动会。我们准备了各种必赛,必如拔河、跳绳、打等。那天,村里的老人们都来了,他们看着我们这些年轻人,一个个笑的合不拢嘴。
必赛开始了,老人们一个个神抖擞,拼尽全力。有的老人甚至跳起了舞,把我们都看呆了。我们评选出了各个的,还给他们颁发了奖品。
那天,我看着老人们幸福的笑容,心里充满了自豪。我想,这就是我想要的生活吧,简单、快乐、充满希望。来,我还真想再办一次这样的运动会,让更多的人感受到生活的美好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