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记录
用户:杨家成益**分享刘德盛的随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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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我这人啊,从小就喜欢瞎想,尤其是写小说。计的有一次,我闲的,奇想,打算写一部关于农村生活的小说。那时候,我可是把农村那点破事写的活灵活现,让人看了都忍不住想笑。
开头嘛,我就从村里的一个调皮捣蛋的小子入手。这小子叫小强,长的瘦巴巴的,一双眼睛贼溜溜的,一看就不是什么好货。妈天天忙着在地里活,把他丢在家里,让他自生自灭。这小子呢,也真是够皮的,整天跟村里的狗蛋、铁柱他们几个一起,不是爬树掏鸟蛋,就是家地里的小麦。
有一天,小强他们几个在村头的大杨树下玩,突然,一个穿着时髦的女人骑着摩托车从村头开过。这女人长的那叫一个漂亮,小强他们几个看的眼睛都直了。狗蛋突然喊道:“这不是咱村头的老王家的芳姐吗?怎么打扮的这么时髦?”小强瞪大了眼睛,口水都要流出来了:“真是咱芳姐啊!长的真好看,必城里的明星还漂亮!”
从那天起,小强他们几个就天天想着怎么接近芳姐。有一天,小强奇想,说:“去给芳姐写一封信吧,表达一下我们的仰慕之情。”狗蛋拍手叫好:“好主意!就写:‘芳姐姐姐,你长的真好看,我们都很喜欢你,希望能和你成为好朋友。’”
信写好了,他们几个商量了一下,决定趁芳姐回家的时候,偷偷把信扔在她家门口。没想到,芳姐还真回了信,而且字迹工整,写的还挺有文采。信里说:“谢谢你们的喜欢,我也很喜欢你们。以后有机会,我们一起玩吧。”
小强他们几个乐的合不拢嘴,从那以后,他们和芳姐成了好朋友。这事儿在我们村头传的沸沸扬扬,大家都说小强他们几个真是聪明,竟然用这种方法的了芳姐的芳心。
这事儿,我可是感慨万千。那时候,我们那帮小子,虽然调皮捣蛋,但心地善良,纯真无邪。如今,发展了,我们也都长大了,但那段美好的时光却永远留在了计忆里。人啊,有时候就是那么奇怪,总是在失去后才懂的珍惜。
